本科第一批(包括一本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有部分院校生源不足、部分生源充足院校将投档考生中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部分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追加计划,现全部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01、按时登录省招办指定网址填报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统一在省招办指定网址(http://tbzy.hubzs.com.cn)填报,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下午15:00时至7月25日上午11:00时。
02、按省招办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填报征集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和计划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院校代号的同时,必须填报用于区分专业类别的专业类别代码,不填报专业类别代码的为无效志愿。专业类别代码填报在专业志愿栏内,院校代号和专业类别代码见本次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表(专业类别代码不是《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招生计划中的专业代号)。
03、认真核实院校录取要求。
本次征集志愿的一部分计划是院校将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的未完成计划。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除关注征集志愿计划中注明的要求外,一定要查看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仔细了解填报高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和相关成绩有无特殊要求,考生条件达不到的就不要填报,以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影响自己录取。
04、积极填报征集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均为9个院校平行志愿,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填报,争取最大录取机会。
一、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
①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文史类542分,理工类505分的考生,可填报一本征集志愿。部分高校对总分、单科成绩和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建议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要填报,以免影响录取。
②本科第一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生降分征集志愿。具备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理工类达到485分、文史类达到522分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具备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理工类达到475分、文史类达到512分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生计划,其他考生填报无效。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可以与非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同时填报。
③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中有部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或高收费专业,学费较高,学校的具体学费请查询《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3期。建议考生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不想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和高收费专业的考生,建议最好不要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和高收费院校专业类,以免影响录取。
④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高校专业安排,高校根据本校未完成的计划分配到考生填报专业类所涵盖的未完成计划专业。
二、艺术本科(二)征集志愿
填报艺术本科(二)征集志愿的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统考类别填报。按照平行志愿分类投档规则,有多个专业统考成绩的考生,可根据专业类别兼报同一学校相关统考专业征集志愿。专业统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本科线的考生填报属无效志愿。
三、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
填报技能高考本科征集志愿的考生,须根据自己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填报,跨类填报或综合成绩未达到本科线或专业技能分低于294分的考生填报属无效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