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简称“对口升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省对口升学录取工作定于8月1日至8月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
1.为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专科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本、专科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招考院按院校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00%比例一次性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下,有关录取事宜通过网络、电话等平台进行联系。
4.每层次志愿投档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网站上公布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后,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丢失密码的考生可向当地市(行署)、县(区)招考办申请补办。
二、照顾政策
根据《2019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凡是获得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在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后,可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报名要求与其他考生一致。省招考院依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示后, 可免试录取专科层次高职院校。
三、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本科录取时间:8月1日-6日,本科层次征集志愿时间:8月5日9:00-17:00时。
2.专科录取时间:8月7日-8月12日,专科层次征集志愿时间:8月9日9:00-17:00时。
3.录取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