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为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目前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旧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
本次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后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保持一致。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情况详见《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换明细表》(附件1)。已经公布即将停考的专业不再公布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对应关系。
从2019年8月份起,所有旧专业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指2019年7月前已取得旧专业计划1门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下同)可以按旧专业计划继续报考相关课程,办理毕业证课程顶替已做相关说明。新生必须按新专业计划报考。
二、使用新的专业代码及名称
我区现有专业代码及名称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进行调整,转换成新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原专业考试计划不变。2019年8月份起,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有考生都须按照新的专业代码、名称及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主要涉及44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见附件1)。
三、部分旧专业合并成为新专业
根据专业清单,将部分相近旧专业合并成为新专业,但仍保留旧专业考试计划和主考学校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后,旧专业计划仅供老考生自行选择是否继续选择旧专业计划参加考试,但老考生须采用新专业名称申报毕业。2021年7月1日以后,未毕业老考生不能再按原专业计划参加考试及申请毕业,可以转换到相近专业继续考试,原专业计划中已经通过的课程顶替方法详见对应的新专业顶替说明。主要涉及我区7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见附件2)。
四、停考部分不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
根据专业清单以及我区经济发展实际,停考部分专业。专业停考过渡期内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籍考生仍可报考公共课程;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只允许老考生按照原有专业考试计划继续考试并按原专业申请毕业。自2021年7月1日起,不再颁发已停考专业毕业证书。主要涉及我区5个本科专业和7个专科专业(见附件3)。
五、执行新的专业计划
自2019年8月起,所有主考院校和开展专本衔接、网络助学的单位按新专业考试计划开展报名报考、考籍管理、助学工作指导及毕业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见附件4)。
六、调整部分专业主考学校
2019年下半年起,新专业 690206行政管理(专科)的主考学校由广西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民族大学,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主考学校由南宁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艺术学院,130503环境设计(本科)主考学校由广西师范大学变更为广西艺术学院,其他新专业的主考学校维持不变。
七、做好宣传工作
(一)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届时我区将根据新版专业基本规范对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换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