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3)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艺术加试费用。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务必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商定有关加试场地、考务安排等具体事宜。必须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必须包括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详细说明。
(三)我区高校西藏大学和西藏民族大学设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西藏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为绘画专业;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