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家优师专项计划”说明
2021年06月30日
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从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安排“国家优师专项计划”,今年教育部安排我省该计划43名。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培养,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全国832个脱贫县培养一批立志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教师。
1.生源范围:达到本科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全省考生。(个别院校要求达到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详见《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
2.招生录取: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3.签订协议: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乡村振兴局签订协议。
4.定向就业: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经双向选择,须到青海省定向县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我省定向县指除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4个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行委)。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当年的元月份左右,青海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供需见面洽谈会,毕业生和定向县进行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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