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吕梁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吕梁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将由省(区、市)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区、市)。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吕梁学院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5、“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生源省(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执行。
7、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8、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10、采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专业只招男生,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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