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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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管理体制。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入选福建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学校获评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福建省花园式单位。

二、莆田学院2024年境外生本科招生部分专业目录

专业

代码

科类

学制

层次

财务管理

01

文理

4

本科

测控技术与仪器

02

理工

4

本科

城乡规划

03

理工

5

本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4

理工

4

本科

电子商务

05

理工

4

本科

电子信息工程

06

理工

4

本科

工程管理

07

理工

4

本科

工程造价

08

理工

4

本科

广告学

09

文史

4

本科

汉语言文学

10

文史

4

本科

环境工程

11

理工

4

本科

会计学

12

文理

4

本科

机器人工程

13

理工

4

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4

理工

4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理工

4

本科

金融工程

16

理工

4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17

文史

4

本科

日语

18

文史

4

本科

软件工程

19

理工

4

本科

商务英语

20

文理

4

本科

生物技术

21

理工

4

本科

食品质量与安全

22

理工

4

本科

市场营销

23

文史

4

本科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4

理工

4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25

理工

4

本科

通信工程

26

理工

4

本科

土木工程

27

理工

4

本科

物联网工程

28

理工

4

本科

小学教育

29

文理

4

本科

新闻学

30

文史

4

本科

学前教育

31

文理

4

本科

英语

32

文理

4

本科

应用化学

33

理工

4

本科

智能科学与技术

34

理工

4

本科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资格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4.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

注: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报考办法

1.申请方式:

(1)填写《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附件一)并打印;

(2)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到莆田学院招生办(在申请截止日前寄到)。

2.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

3.申请材料:

(1)《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授权查询函、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4.审核、面试及录取

(1)初审:2024年7月1日-7月5日,我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7月中旬我校将根据需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通知考生本人。

(3)录取:学校根据申请人“统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8月上旬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上级单位审核,申请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四、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台湾学生与同专业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的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执行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根据发改等部门新出台的收费政策执行。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专业

一般专业

学费

5040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住宿类型(举例)

住宿费标准(举例)

设施(举例)

四人间

1300

空调、洗衣机、独立洗手间、热水器、24小时网络连接、书桌、衣柜;水电、上网费自理。

(三)生活费用:膳食费每月约1000元人民币左右,视个人情况而定。

五、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奖学金覆盖率高,在校学习表现优秀的,有多项奖学金可以申请。专门针对台湾学生的奖学金如下(其他针对全体学生的奖学金,学生均可申请):

种类

名称

等级及金额(元/RMB

奖励对象

在校生奖学金

教育部台湾学生

奖学金(本科)

特等奖 8000 元/年

用于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台湾学生

一等奖 6000 元/年

二等奖 5000 元/年

三等奖 4000 元/年

福建省台湾学生

奖学金

本科生6000 元

用于奖励优秀在校台湾学生

六、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

1.根据相关文件,港澳台学生应与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3.已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在校港澳台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内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凡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单位:莆田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86-594-2637164

+86-594-2615956(传真)

网址:http://www.ptu.edu.cn

电子邮箱:ptxyzsb@126.com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 年台湾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中文

性别

出生

年月

□已婚

□未婚

(请用英文大楷缮写)

台胞证号码

出生地

健康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籍贯

有无慢性病(如有请注明)

高中学习科类

□文史 □理工 □商科 □其他

家庭详细地址(台湾)

家庭详细地址(大陆)

EMAIL:

住宅电话(台湾)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住宅电话(大陆)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学习或工作经历(初中以上)

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止

学 校 或 工 作 单 位 名 称

考生在报名时如已

缴交下列证件的复印件,请在方格内画

□学历证书 □ 高中学年成绩单 □ 身份证明

□ 推荐信 □其他 共 份 页

台湾统测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科目

成绩

升学目标专业

本 科

诚信承诺

我谨此声明上述所填写资料完全属实。

申请者: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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