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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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1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以下简称免试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4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3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4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我校普通专升本的技能竞赛免试生获奖名次和竞赛如下: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项目金牌银牌和展演类获奖项目视作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5)技能竞赛免试生在校期间须获得国家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生专业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我校接收免试生的本科专业有基础医学、中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护理学等15个,专业对应关系见下表:

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四、招生计划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4〕1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在普通高校专升本总计划中分别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人,技能竞赛免试生计划10人。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20人,该专项不设分专业计划,录取时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对应关系和填报志愿情况,按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含鼓励性加分)排名录取到相应本科专业,每个本科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若末位考生出现单一专业对应关系可予适当调整。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计划

2024年我校技能竞赛免试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该专项不设分专业计划,录取时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对应关系和填报志愿情况,按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排名录取到相应本科专业,每个本科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若末位考生出现单一专业对应关系可予适当调整。

免试生类别录取结束后,如有结余计划,将用于其他类别招生。

五、志愿填报

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经由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并公布的“专升本”选拔专业计划表的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的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考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我校多个本科专业时,请尽量多填报专业志愿,避免退档。

六、职业适应性考查

填报有我校志愿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但根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考查。

(一)职业适应性考查安排

职业适应性考查将在免试生志愿填报结束后进行(4月中旬),考查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在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s://bzkzs.cqmu.edu.cn/)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及方式

职业适应性考查科目为《医学英语能力测试》,采用计算机机考,考试内容为医学科普性英文文章的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要求进行。

(三)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

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含《医学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和鼓励性加分(获一个“四有”优秀士兵、原优秀士官、原优秀义务兵的加5分,获两个及以上奖励者加8分)。

(四)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公示

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束后,我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公示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和排序,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其他

1、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

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的考生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国赛一等奖获得者,需在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包含立功或获奖本人姓名的证书及其他盖有相关职能部门公章的佐证材料,考生在所提交的逐项材料空白处均书写“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虚报、隐瞒、伪造相关材料自愿接受处理”并本人签名,签日期)邮寄至我校审核(邮寄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兰苑招生考试办公室。收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65714674。我校不接收其他快递,请以邮政EMS邮寄至招生考试办公室)。

2、我校将在4月15日对通过审核考生的立功或获奖情况、鼓励性加分进行公示。相关公示信息请在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查看。

3、上述考生请在考查当天提交立功或获奖相关材料的原件核查(原件由我校核查后退回)。

4、立功或获奖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加分资格和优先排序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查和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考查,学校有权更改考查内容和方式。

七、录取及公示

我校将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录取工作。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我校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剩余计划将按照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含鼓励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参照考生填报志愿直至专项计划录取完毕。

考查成绩同分(含鼓励性加分)排序规则如下:

(1)第一排序规则有鼓励性加分者优先。

(2)第二排序规则依次按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我校将按照技能竞赛免试生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参照考生填报志愿直至专项计划录取完毕。

考查成绩同分排序规则如下:

(1)第一排序规则有国家级竞赛一等奖者优先。

(2)第二排序规则依次按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结束后,预录取结果报校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包含考生姓名、填报专业、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立功获奖、鼓励性加分、竞赛等级和拟录取专业。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学籍管理及课程衔接

(一)“专升本”学生完成报到手续,在市教委完善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后,升入2022级本科专业学习,执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二)凡“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以后,实行分段管理,所学课程执行重医大教〔2013〕21号文的有关规定,即“专升本学生只修读进入本科段以后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升本前未学的前期本科课程不要求补修,专科段所学过的相同课程亦不能申请免修,专科段的必修课程学分也不作为本科段的限选课和公选课学分进行学分换算”。“专升本”学生本科段所学必修课、公选课和限选课成绩纳入所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在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与联系

(一)监督管理

我校免试生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展开,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对本招生章程中全部内容负责解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5714674。

纪检监察邮箱:xjwxfjb@cqmu.edu.cn。

地址

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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