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
各地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加强幼小科学衔接”的建议,教育部答复: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以下为答复原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55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小科学衔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减缓衔接坡度,确保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生活过渡,对其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
一是加强幼小衔接工作指导。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一个主文件和两个附件的形式对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围绕儿童身心准备与适应、生活准备与适应、社会准备与适应以及学习准备与适应四个方面对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有效引导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与行为,正确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促进幼儿顺利过渡。
二是部署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先后两次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小学化治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幼儿园教授拼音汉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等方式进行强化训练、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以及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各地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推动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同步整治,有效扭转“小学化”倾向。
三是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教育部连续十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先后以“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等不同主题,面向家长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推广科学入学准备和适应的经验和做法,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与小学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在身心健康、习惯养成、社会交往以及学习能力等各方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对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幼儿园明确了处罚措施。从立法层面保障幼小科学衔接,为禁止和杜绝“小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您所述,目前在幼小衔接教育领域,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对幼儿衔接还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工作。
一是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主动衔接意识,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课程,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
二是建立联合教研制度。推动各级教研部门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推动教研人员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对于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治理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等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利用多种媒体以多种方式宣传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为科学推进幼小衔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方面,教育部表示,将在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主动衔接意识,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课程,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
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在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治理方面,教育部表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等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生“入学年龄”将调整,9月不再是截止时间
上小学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尤其是进入公立小学,孩子们的入学年龄很重要,按照以往教育部所发布的规定来看,学生必须满6周岁而且生日在9月1日之前才算是满足入学要求,如果其他的孩子出生日期已经超过了9月1日,那么就只能够比同年龄的孩子晚入学一年。
面对这样的通知,许多家长都感到难以接受,哪里都是同一年龄,而且都已经满了6周岁,为何要比其他人的孩子晚一年入学呢?而且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来划分,对于9月2日出生的孩子是公平的吗?这样的方式他们感到极为不妥当。
更何况教育本身就要趁早,比其他人的孩子晚一年入学,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样的责任谁来负呢?总之随着事情愈演愈烈,家长们的抗议声音也越来越大,包括相关部门也发布了最新通知。
教育部明确表示将会对入学年龄作出调整,只要满6周岁,9月1日出生,一直到12月31号出生都可以入学。
但部分家长们依然不依不饶,提出反对意见,最终做出了最后的调整,明确表示,由于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日引发广泛关注,因此在未来教育部不会统一规定具体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各省份自行决定。
总之家长们也算是得到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小学生们的入学年龄9月份将不再是截止时间,家长们可谓是喜忧参半。部分家长认为能够让孩子早接受学,就能够让他们早点接受教育,这对于孩子而言是一个好事,正所谓早下手为强。
但是对于另外一部分家长则认为,如果将主动权交到家长手上,会不会物极必反呢?更何况家庭和家庭之间的家庭教育模式是不同的,每个孩子的成长环境都不同,什么时候适合上小学,其实还是一个未知数,家长还是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因为操作不当而让孩子厌恶学习,对学习失去兴趣,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孩子满6周岁正好趋于成熟,如果家长过于早地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这对于心理以及身体方面,发育并不完全的学生而言,会让他们无法适应学习节奏,况且年纪太小,抵抗力也弱。
不如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多上点心,帮助孩子养成独立的思考意识和自理能力,做好充足准备之后,再送孩子进入小学。总而言之,家长要为孩子做出真正适合他的决定,而并非是揠苗助长。
教育部将出台意见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教育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36号建议“关于改善炒作学区房,保障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时表示,“学区房”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校际间办学质量存在差异的问题。
教育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一手推进均衡发展、着力缩小校际差距,一手推进多校划片、治理择校和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同时,持续巩固招生入学政策、制度、成果,依法依规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教育部在答复中提到,自2014年起,教育部启动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推动各地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积极推进多校划片,随机分配优质学校名额;积极推进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强弱搭配和九年一贯制办学;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等多种措施,有效缓解“择校热”和“学区房”等问题,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各地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目前,全国已有96.8%的县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意见》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构建公办民办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招生入学机制。
同时各地实行招生信息“八公开”制度,提出“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禁中小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在改善炒作学区房问题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借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针对部分城市学区房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及时指导北京、上海、合肥、宁波等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学区房热问题,将“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纳入整治重点,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以“学区、学区房、学区名额”等为名宣传推广房源,散布房源紧张、房价上涨等虚假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城市在制定或调整学区政策时,考虑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完善和落实多校划片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从源头上解决学区房炒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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