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第二次单独考试实施方案,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0年正式报名的考生(第一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更多详情见下文。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0〕12 号)精神,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特制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实施“阳光招生”。
2.能力为本原则:坚持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能力倾向”,在考核考生文化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0年正式报名的考生(第一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1.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5月13日—18日。
2.填报志愿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四、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
1.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1.nm.zsks.cn/pzweb/)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2.5月22日-23日登录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imeic.cn)点击“2020年单独招生”飘窗,打印我校考试通知单。因条件限制无法打印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将考试通知单下载截屏。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和形式
时间:2020年5月24日(星期日)
形式:为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次考试采用线上考试形式
2.考试科目和内容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按普高类、中职类分类命题考核,分值300分。
职业技能: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其中计算机类考生强化专业性,分值200分。
3.考生线上考试
(1)考试系统:考生需事先准备好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或手机,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系统(网址详见我校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2)视频监考:考生另准备一部事先安装好“钉钉”软件的手机,考前进入网络考场,考试全程使用“钉钉”软件视频监考。
(3)身份核验: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我校考试通知单、考生本人面部完成考生身份核验。
(4)签订考试承诺书: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已签字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本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加考试,诚信作答,遵守报考学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
签订形式:考前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承诺书内容,并签名加盖红手印,落款日期。
(5)凡未按照以上线上考试要求操作的考生,按考试不合格处理,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6)考试须知及线上考试操作指南详见我校官网(http://www.imeic.cn)。
六、技能人才免试和加分
1.技能人才免试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
2.技能人才加分条件
(1)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加50分。
(2)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30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50分。
(4)与我院进行3+3合作学校的考生加30分。
符合免试录取和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253922158@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081522173),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和成绩加分。考生入学后须提供证书原件供学校入学资格复查。
七、录取
1.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八、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是高等院校自主选拔人才方式,录取的考生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2.考生在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3.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统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信息。
4.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成绩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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