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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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 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本文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 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具体请见下文。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0 (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 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 tjdz. edu. cn了解。

原文链接:http://www.zhaokao.net/UploadFile/file/20200605134801_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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