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是我院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邮编:262234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隶属关系:学院的前身是1988年建校的潍坊市经济学校。 2005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基本办学条件:学院占地1200多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职工57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71人,“双师型”教师7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20人、博士10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技能培训机构健全,建有多功能闭路电视双向控制系统,多媒体电教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建有数控机床、普通机床、电气自动化、服装、纺织、传感检测、建筑、汽车维修、语音、PLC编程、微机、工程检测等102个校内实验实习室和9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5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
第九条办学理念:学院以“依靠社会、引领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遵循“崇德尚文,精技强能,超然大气,创新求异”的校风和“厚德强能,知行合一”的校训,培养以工学为主的,以理工农管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科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服务“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美好山东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十条教育特色:学院始终坚持以“和谐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为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走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坚持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质量观;坚持内涵为主,综合协调的发展观。学院注重由重规模发展向重质量提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由散点同质发展向特色优势发展、由继承发展向创新发展转变的“四个转变”。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1.参加全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参与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标准、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文科:6900元/年理科:78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收退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1.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重点奖励。
4.设立贫困生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及其他
第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6551229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http://www.wfgsxy.com
电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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