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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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关山校区) 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5号(光谷东校区)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关山校区)

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5号(光谷东校区)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网址:http://www.wtc.edu.cn/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27-87766666

传真号码:027-87766664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

一、学校概况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最早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2年。学校坐拥“武汉·中国光谷”的中心地利,开创了区域化、国际化、现代化高职办学的成功范例,成为引领荆楚、示范全国的高职教育著名品牌。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是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同时,学校也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会长单位。

二、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580亩,建筑面积68.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2亿元。学校拥有54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有数控技术、光电子技术、生物制药技术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4个省级实训基地,229个实验室,437个校外实训基地,1个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教科研设备总值达到2.6亿元。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38.9万册,电子图书3.12TB,数字资源量14TB。学校还建有出口总带宽10Gbps、主干带宽10Gbps、数据总量45TB、信息点18811个的校园网。

学校现有教职工1464人,其中专任教师911人,教授、副教授493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90%。学校拥有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校有国家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教育部装备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和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4人。聘请楚天技能名师27人,聘请外籍教师23人。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每年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7000余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形成了“出口畅”、“进口旺”的良好发展态势。现有在校生21000余人,年均开展技术技能培训25000余人次。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加坡等28个国家和地区的107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交流与工作关系,开展各类国际教育项目16个,2000多名校友在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学习和工作。学校依托行业产业,发起并牵头成立了湖北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旅游、生物四个职业教育集团,与IBM、海尔、华中数控、联想、长江存储等300多家企业和机构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

三、专业设置情况

学校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共64个专业,形成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的重点、特色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示范性专业5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22个,现代制造和旅游两个专业群为湖北10大职教品牌,13个专业正在实施国家骨干专业建设,专业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大大增强。

四、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决策研究。具体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招生省份

2019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辽宁、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六、招生计划

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由二级学院申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学校办公会决定,湖北省教育厅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

3.以下3个专业明确身体条件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并要求男性身高1.74米—1.85米,女性身高1.62米—1.75米。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色盲色弱、无斜视。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湖北省普通高中生的录取中,实行分类投档。在河南省录取的考生,按照河南省的招生政策执行。

机场运行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4米—1.85米,女性身高1.6米—1.75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酒店管理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米—1.85米,女性身高1.60米—1.75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湖北省普通高中生的录取中,实行分类投档。

4.以下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

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招收湖北省考生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实行分类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以下4个类别专业录取艺术考生:

美术类的艺术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服装表演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在湖北省使用考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联考成绩,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河南省使用表演类联考成绩,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在湖北省使用考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影视编导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在湖北省使用考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艺术设计类(包含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智能产品开发、光电技术应用、光电显示技术、节电技术与管理、通信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类(包含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化类(包含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类(包含专业: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工商管理类(包含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

八、其它事项

1.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向省物价局申报备案的《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请符合条件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通过网上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修完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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