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首批卓越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的高职院校。位列2018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CASEE)、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等联合发布的全国综合类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20强第10名。学校荣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 '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等100多项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学校始办于1951年,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株洲铁路电机学校和铁道部工业职工大学合并升格为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度融入轨道交通行业全产业链,主要培养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管理等行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万余人,年短期培训规模10000人次。开办高职专业(方向)35个。现建成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拥有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示范专业点3个,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3个。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2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现有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全国 “黄炎培杰出教师”1名,二级教授3名;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近3年,学生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奖项100余项,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一等奖第一名。学校是教育部指定或评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和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是中南五省唯一的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是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拥有轨道牵引实训中心等8大实训中心,共140间实训车间(室)。学校校办产业年销售收入达1.5亿元。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依托轨道交通行业、紧扣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全国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地铁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集团、格力集团、深圳华为、三一重工、博众精工等270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需关系,为毕业生开辟了广阔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年均达到了95%以上。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302
三、湖南省(内)代码:4364、4764(中外合作)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8号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十、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4、具体录取方式:
⑴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⑵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挡,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⑷学校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
十一、2019年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28个省市招收高考生。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二、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政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55号)》文件执行。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十四、其他事项:
1、入学后,中外合作班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考生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入学后,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普招录取新生请仔细阅读本章程第十三条“专业填报建议”,经慎重考虑后,按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
3、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到当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报到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凭村、乡(镇)两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731-22783813
十六、本章程由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和信息发布渠道:
1、联系电话:0731-2278388822783964
2、传真:0731-22436444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8号邮编:412001
4、学校网址:http://www.hnrpc.com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hnrpc.com/zsxt-web/index.do
学校新浪官方微博的地址:http://weibo.com/u/3675533453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rpc12302
附: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数控技术 | 5060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0 |
3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600 |
4 | 铁道车辆 | 7800 |
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60 |
6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60 |
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9 | 铁道供电技术 | 7800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7800 |
11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7800 |
12 | 铁道机车 | 7800 |
13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7800 |
14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7800 |
15 | 电子商务 | 3500 |
16 | 商务英语 | 3200 |
17 | 铁路物流管理 | 4600 |
18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19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4600 |
20 | 会计 | 3500 |
21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22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4600 |
23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5500 |
24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600 |
25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4600 |
2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27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4600 |
28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600 |
29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600 |
30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 | 16800 |
31 | 铁道机车(中外合作) | 16800 |
32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中外合作)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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