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艺术团的建设旨在发挥艺术教育对学生完整人格塑造所起的重要作用,培养艺术特长人才。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22年拟招收在舞蹈、民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23日。
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4名,招生项目为舞蹈、民乐。具体如下:
项目 | 子项目 | 招生计划 |
舞蹈 | 民族舞 | 2 |
古典舞 | ||
民乐 | 扬琴 | 1 |
打击 | 1 | |
合计 | 4 |
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所获优惠政策为:
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天津、江苏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海南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4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
三、选拔考核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提交个人表演视频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当场表演或演奏形式进行。报名方法与测试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进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注册时在“报名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然后按照网上流程填妥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23日。
(二)递交材料
1.报名材料扫描件:考生须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逐一扫描成PDF文档,并依次命名为:网上报名号+姓名+“报名表”、网上报名号+姓名+“身份证”。
2.考生所报项目(子项)个人表演视频。视频要求:a.提供一段完整节目:舞蹈项目要求表演一段舞蹈;民乐项目要求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使用伴奏)。b.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c.视频为MP4格式、500MB以下。考生所提交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
考生将1、2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于2021年12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ECNUART@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完整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初试。
(三)专项初试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观看视频方式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四)复试准考证
初试合格者于2022年2月2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及复试相关安排请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五)专项复试
复试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
复试时间:暂定2022年2月26日,具体复试报到时间见华东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告。
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
复试内容:
舞蹈:自备伴奏带,提供多媒体播放器,须使用MP3格式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测试内容包括:①基本功,②即兴,③节奏,④模仿,⑤表演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不得与初试作品重复)。
民乐:自备乐器,不能使用伴奏。测试内容包括:①演奏5分钟内的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②视奏技能测试。
(六)确定合格名单
学校按艺术项目和子项目招生计划,分别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七)签订协议
学校将与确定公示确认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八)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经公示确认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确认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情况,依据优惠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二)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三)学校关于选拔考核的疫情防控要求,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学校选拔考核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2022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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