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原则,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首批高职院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教学业务由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管理,详细录取原则见下文。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秉承“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技能扎实、熟悉管理”的培养目标,坚持抓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这条主线,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力推行产学结合、校企融合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平台,紧紧围绕贵州省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结构调整,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培养优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我校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原则如下: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科达到c等及以上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择优录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录取。
高中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
中职生综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校园网公布。
(四)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注: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按通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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