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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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19】 6 号) 文件精神, 结合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我院将开展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19】 6 号) 文件精神, 结合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我院将开展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 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19】 6 号) 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将开展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 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领导。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 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一) 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常纪成

副组长: 辛连宝 、 曲涛

成 员: 孙 涛 徐 铁

(二) 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 考务组、 命题组、 安全保障组、 纪

检组名单如下:

1.录取组

组 长: 常纪成

副组长: 孙 涛

成 员: 刘冰

2.考务组

组 长: 袁海涛

成 员: 周*** 卜玉白

3.命题组

组 长: 徐 铁

成 员: 李 岩

4.安全保障组

组 长: 杨建慧

副组长: 朱 平

成 员: 何连君 任 利

5.纪检组

组 长: 丁 岩

成 员: 王颖楠

二、 高职扩招计划及安排:

三、 报名及考试收费

1.补报名时间第一阶段:

7 月 31 日~8 月 22 日(截止 8 月 22 日 16:00)

2. 补报名时间第二阶段:

10 月 14 日~10 月 20 日(截止 10 月 20 日 16:00)

2.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 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 154 号) 。

(2) 网上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lnyj.net,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三个” 志愿。

(3)考生需交纳考务费 120 元。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

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 8 月 23 日(8:00~16:30)

第二阶段: 11 月 22 日(8: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 154 号) 。确认时需提交: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A4 纸上) 。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

8 月 22 日—8 月 23 日(8:00~16:30)

11 月 20 日—11 月 22 日(8:00~16:30)

四、 体检要求

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 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 命题与教务管理

1、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 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 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 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详情见附件 2 命题管理办法&附件 3 辽宁冶金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应急预案)

2. A 类考生: 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成绩为语文(150 分) +数学(150 分) +职业技能测试(100分) , 满分 400 分

B 类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100 分)

C 类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100 分)

3.考试实施:

考试地点: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组考工作按《辽宁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 执行。

4.评卷

2019 年专项招生考试评卷工作, 参照《辽宁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 进行。

5.违规处理

凡在专项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教学安排

实施分类教学, 对录取的 A 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学生一同培养。 对录取的 B 类和 C 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 弹性学制” 原则,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规格, 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单独编制班级、 教学、 考核, 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 在校学习、 企业学习和送教上门相结合。

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 对录取的 A 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学生一同管理。 对录取的 B 类和 C 类学生, 结合学生特点, 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 不同学习方式, 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 分类指导, 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实行弹性学制、 弹性学期、 弹性学时,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

定内容, 成绩合格,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 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六、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8 月 24 日(9:00~12: 30)

考试时间: 11 月 23 日(9:00~12: 30)

2.考试科目

A 类考生: 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成绩为语文(150 分) +数学(150 分) +职业技能测试(100

分) , 满分 400 分

B 类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100 分) 面试

C 类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100 分) 面试

七、 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高职专项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指导下, 实施录取, 确保取得公开、 公平, 公证。录取前我院于招生就业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将有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 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的原则, 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 语文、 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八、 收费情况说明

(一) 学费和住宿费用的收取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专业学费均为 4500 元/年, 住宿费 600 元/年。

(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公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九、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到校进行查询。

2.我校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我校对已获得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批准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十、 申诉举报方式

1.2019 年学院高职专项招生计划、 专业、 报名、 考试、 录取结果, 以省招生办公布及学院网通知为准。

2.凡被学院高职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 就业、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咨询电话: 024-47265999

孙主任: 18041400809 邹老师: 18041448196

刘老师: 15841450948

传 真: 024-47265999

申诉、 纪检监督电话: 024-47139036

http://www.lnyj.net

学院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 154 号

邮 编: 117000

附件 1: 2019 年高职扩招考试时间表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9.8.7

附件 1:

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时间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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