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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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2019〕79号)文件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2019〕79号)文件要求,结合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教职成〔2019〕 12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 79号) 文件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报名、 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 报名

1、 报名条件

(1) 已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即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2、 报名对象

(1) A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学生。

(2) B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3) C 类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3、 报名方式: 远程网上报名

4、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 8月13日—8月22日;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3日-11月19日

5、 报名网址: http://www.bhcy.cn http://www.网址未加载

6、 报名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二) 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 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 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22日-8月23日和11月21日-11月22日21: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 招生计划

三、 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六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栏, 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栏。

四、 命题及考试

1. 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 11 号) ,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辽招考办字〔2017〕 61 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2. A 类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考试科目: 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B 类退役军人、 C 类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 文化课考试科目: 数学,满分2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满分为300分, 试题题库300道题试卷出150道题。

4.试题题库在网上公布(网址为 http://www.网址未加载) , 题库公布时间为8月13日。

5. 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6.考试地点: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兴城市龙兴路29号)

7.考务费: 单独招生报名考务费120元; 缴费时间为: 第一阶段8月13日-8月22日21:00; 第二阶段11月13日-11月19日21:00

五、 录取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在辽宁省教育厅指导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采取高考录取模式, 实行计算机封闭录取, 确保录取公开、 公平、 公正, 并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考试成绩、 录取结果。

1.考生成绩: A 类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由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 满分500分; B

类、 C 类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试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300分。

2.录取控制线: A 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 B 类、 C 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30分;

3.录取原则: 安排专业时, 按照志愿优先、 分数级差的原则录取, 各专业志愿级差1分。 当考生成绩相同时, 按照数学、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往低录取。

六、 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规定执行, 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七、 录取审核

1.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 就业、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时 间 事 项 备注
8月13日 公布单招计划及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8月13日-8月22日 报名、 交费 截止到8月22日21: 00
8月21日-8月22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8月22日 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8月22日-8月23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截止到8月23日21: 00
8月24日 组织考试
8月25日-8月26日 评卷、 汇总、 公布成绩、 成绩复核
8月27日-8月28日 录取
8月29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事 项 备注
11月13日 公布单招计划及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11月13日-11月18日 报名、 交费 截止到11月18日21: 00
11月19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11月20日 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11月21日-11月2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截止到11月22日21: 00
11月23日 组织考试
11月24日-11月25日 评卷、 汇总、 公布成绩、 成绩复核
11月26日-8月27日 录取
11月28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

注: 单独招生信息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bhcy.cn ; http://www.网址未加载/) 发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 以实际通知为准。

九、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http://www.bhcy.cn http://www.网址未加载

十、 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 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 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分工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2、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 号) 文件要求,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成立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019 年扩招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李荣军 院党委书记

高文良 院 长

副组长: 费厚第 院党委副书记

郑海涛 副院长

李福升 副院长

成 员: 高俊东 组织部长

刘鹏翔 宣传部长

牛国林 党办主任

闫世杰 院长助理

彭 辉 院长助理

张子睿 招生就业处处长

张向阳 教务处处长

张怀正 后勤管理处处长

高云崇 院办主任

李 辉 纪监审办公室主任

焦 勇 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主任

齐 清 安全保卫处处长

张 雷 学生处处长

贾建国 财务处长

方 兴 团委书记

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研究解决学院 2019 年扩招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办公室主任: 张子睿(兼)

工作地点: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429—2465577

3、 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 严格执行教育部“30 个不得” 招生工作禁令及高校自主招生“十严格” 规定, 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 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 公正、 公开。

十一、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 0429-2465919

十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违规处理:

凡是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 本方案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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