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疆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公布如下,此表由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填写,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是上述11个少数民族之一,才可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
新疆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
[说明]1.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单列类”考生父母姓名与族别是否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本表背面,供民宗部门审查确认;2.县市区民宗部门根据户籍部门打印在本登记表后的考生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原件对比审查,确认考生父母的族别;在审查过程中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单列类”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注:1.此表由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填写,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是上述11个少数民族之一,才可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2.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考试的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不包含报以上11个民族)的考生须填写此表,但不可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3、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户籍,再去民宗部门审查族别;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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