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省文化联合测试,选拔优秀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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