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已出,包括实施办法等,请考生认真查看。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校: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校考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成立由负责人、纪检人员等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校考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要加强校内外校考考点管理,本着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把考试关,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维护考试信度,做到公正、透明,确保校考工作平安、顺利。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
2.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docx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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