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想要报考此院校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下文。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录取办法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及三校生文理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严格按照学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体育教育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0年艺术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艺术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0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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