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简章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
B.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
C.具有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D.具有同等学力的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20:00
2、填报志愿方法: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通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按审查合格的专业填报志愿,未通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国控专业。
测试与录取
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测试形式:网络综合测试或面谈,具体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或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录取及报到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我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测试和面谈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测试、面谈、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检查。
分阶段录取
学院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公布参加我院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1年11月25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考我院。
录取原则:按照面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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