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补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9年08月20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桂招考委办〔2019〕3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响应国家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区将在9月份开展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补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
(一)招生院校。
1. 参加高职单招征集志愿的院校。未完成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且转至统招录取仍未完成计划的高职院校。
2. 参加高职对口征集志愿的院校。未完成2019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
有意向参加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的院校,须于9月5日12时前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交申请,传真至0771-5305125。
(二)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征集志愿招生计划数总和不得超过相应院校在我区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中执行计划数与已录取数的差额。招生院校高职对口征集志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相应院校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缺额计划。
获批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须于9月5日前登录广西普通高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选择专业、填报计划数,逾期不再受理。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院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于9月10日前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具有高职院校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资格的院校名单以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征集对象。
已经参加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组织的单招考试或对口考试且已有备案成绩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部分已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或对口考试但未能及时备案成绩的考生,经招生院校申请并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进行补充备案后,可参加本次征集。招生院校须于9月12日工作时间内,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补充备案。
(四)志愿填报。
9月17日10:00至9月18日10: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在每种招生方式中只能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五)投档录取。
9月18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我区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工作。
二、高职高专补录
(一)补录招生院校。
经申请并获得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进行补录的区内高职高专层次学校或专业。有意向参加高职高专补录的院校,须于9月23日前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交申请,传真至0771-5305125。
(二)补录招生计划。
1.正常录取期间在广西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中剩余的计划减去高职单招再次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数。
2.9月18日18:00之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从区外调回的计划,可以计入补录计划。
3.9月17日至18日12:00前,各有关院校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综合数据备案网站上报经确认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人数,于9月2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申请补录计划。
各有关院校须于9月23日18:00前分高职高专提前批和普通批报送分专业补录计划(见附件1、附件2)给广西招生考试院,传真至0771-5305125,具体专业所属批次及有关信息必须与高职高专统考录取一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于9月24日在官网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补录专业计划。
(三)补录对象。
2019年所有未被录取并有相应考试科目高考成绩的考生。
(四)志愿填报。
9月25日8:00至26日18:00,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补录志愿。其中高职高专提前批设置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分科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排序投档。
(五)投档录取。
9月27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院校子系统进行投档录取。先进行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录取、再进行高职高专普通批投档录取。
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不足的,经院校申请、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院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三、综合评价录取
(一)招生院校。
区内民办高职院校(本科院校除外)及区内统考招生计划完成率不足60%的区属公办高职院校,经院校申请并获得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参加高职综合评价录取。
有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意向的院校须于9月28日12时前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交申请,传真至0771-5305125 ,逾期不再受理。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院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于9月28日下午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具有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二)招生计划。
具体分科类分专业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编制,并于9月28日前将分专业计划表(见附件3)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在今年录取工作中曾经以“专业已录满”为由退档过考生的专业不再参加本次录取。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应院校在我区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中执行计划数与已录取数的差额。
(三)征集对象。
2019年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志愿填报。
9月28日16:00至9月29日10: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以及该院校的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五)投档录取。
9月29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院校子系统进行投档录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补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院校尽快开展相关的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委托中介组织生源,不得恶意抢夺生源。
(二)各招生院校在接待考生咨询时务必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各招生院校须按广西招生考试院录取系统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向未经录取备案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或拨打电信118114号码查询录取状态。
(四)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补录和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禁体制外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生源买卖,严禁虚假宣传。
对在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院校,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缩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有关违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查处。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到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各类技工学校)。
附件: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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