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指南资助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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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外国语大学入学须知,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指南资助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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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2023年吉林外国语大学入学须知

永远未完待续的是青春

山水一程 奔赴诗与远方

@2023级的准大学生们:

欢迎来到吉林外国语大学!

在对你未来精彩的大学生活充满期待的同时,

你是否为学费和生活费而倍感压力?

那么现在小易要告诉你的是:

不必担心!

因为国家和学校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多样的资助政策

来帮助我们解决这些困难

下面,请和小易一起了解一下资助政策吧!

Part.1

主要资助项目

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顺利完成学业,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4.困难补助。为了帮助因家庭突然变故或身体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学生经济困难,学校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补助,使学生安心学习。

5.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且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可实行减、免、缓交学费。

6.入伍及退役士兵补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 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7.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 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 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Part.2

认定标准与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根据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生消费情况,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学费和生活费,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 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幼儿园)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1.家庭成员收入较低或无稳定收入,致使生活困难者;

2.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下岗,致使生活困难者;

3.经济困难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致使生活困难者;

4.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自然灾害,致使生活困难者;

5.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庭基本没有能力全部或一次性交纳每学年的学费,平时生活节俭,依靠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维持学业。

1.孤儿或建档立卡,生活特别困难者;

2.烈士、单亲、优抚家庭或残疾人子女,生活特别困难者;

3.家庭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生活特别困难者;

4.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生活特别困难者;

5.家庭被政府审核确定为低保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特别困难者;

6.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 等)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生活特别困难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生活奢侈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 其他高档消费品者;

2.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擅自在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由于家庭建房、购房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5.平时消费水平明显高出周围同学平均生活水平。

Part.3

认定办法与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每学期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贫困生数据库。

一、提前告知

学校全面、认真地部署认定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吉林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情况属实,本人做出个人承诺。未提出申请的学生视为放弃。

三、班级评议

辅导员老师采取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初审材料,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委、学生资助使者、学生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四、学院认定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由院长、学办主任、辅导员组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 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复审学生材料,确定困难等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学校终审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认定结果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建立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六、建档备案

学生处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统一建档,按照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新生入学指南第二期就到此结束啦~

山不让尘,乃成其高,

海不辞盈,方有其阔。

祝愿大家都能在吉外这个大家庭里

度过快乐、有意义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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