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院校之一,2005年成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起,学校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我校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全国重点美术院校。
二、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及学制
(一)报考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及具体研究方向(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学制:3年。
三、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办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和初试统考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2)考试方式:机考方式
(3)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网址未加载/)”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并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
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统考科目为综合能力(一),详情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目录。
六、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由我校在初试后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拟定为6月初,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将另行通知。
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含专家推荐书)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八、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7月发放。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要求见“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奖学金、培养及相关费用
(一)奖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港澳台研究生学费与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及有关补充规定,2024级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定为16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按我校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二)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学习资格。
(四)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美术学院。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邮政编码:430205,联系电话:027-813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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