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经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审工作,共有369人最终入围。各专业入围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拟入围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备注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60 | 83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 | 49 | 83.4 | 同分带入1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8 | 48 | 79.2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8 | 45 | 75.4 | |
土木工程 | 8 | 49 | 80.6 | 同分带入1人 |
工业设计 | 8 | 48 | 82 |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0 | 44 | 74.8 |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0 | 26 | 80 | |
总计 | 70 | 369 | / | / |
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页面下方附件。考生可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nbt.edu.cn/apply/main.jsp)查询自己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3日16:00止,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4-88229097。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入围考生公示名单
温馨提示:
1.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填报相应的志愿才有机会录取: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2.不要过分在乎入围的分数,它仅仅代表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占20%),最终能否录取取决于最终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人数,以及学考、高考、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成绩折算出的综合成绩的高低:“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zsw.nbt.edu.cn/info/1029/33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