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南 学 院
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
招生计划:20人
学 制:2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
2024年湘南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的学生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五、培养模式
二年全日制本科培养模式
六、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七、报考方法
考生从即日起到6月14日18:00止,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湘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转换成PDF文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照片等信息)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36315298@qq.com),务必保证下载填写的报名表与招生简章附件中的文档模板保持一致。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6月21日之前在湘南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nu.edu.cn/)上公布,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具体安排在初审结果通知中发布。初审合格考生在面试前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学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考生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
学校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由学校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九、录取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等要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定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培养与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一、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23000),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xnu.edu.cn/
咨询电话:0735-2653053;传真电话:0735-2865358
监督电话:0735-2653029;电子邮箱:36315298@qq.com
4.本简章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湘南学院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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