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应于2017年11月9日~12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根据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7〕11号)要求,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1月9日~16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二)现场确认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7年11月13日~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毕业班学籍花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外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4.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非考生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温馨提示:1、在报考过程中要确认填报信息是否有误。2、报名系统开通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请大家密切注意报名系统开通时间。
如网页打不开,大家可以直接点击进入报名:2018年福建高考报名系统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