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生计划专刊(上册)》第79页“110404南京理工大学04专业组(化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办学地点表述有误,修正为:以下专业第一学年在江阴校区学习,第二、三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根据培养计划要求赴英国学习。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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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