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项目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按照《通知》和《简章》文件要求,录取原则如下: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50分。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排球(非自由人)男子、女子均不低于80分,篮球(男子)不低于7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40分。
(二)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三)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各项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四)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分男女)与守门员(分男女)分类录取;排球项目仅录取非自由人(分男女);田径项目分田赛、竞赛、全能分类录取;篮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分男女录取。
(五)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招生计划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拟录取名单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5月23日-5月27日。
四、其他
(一)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6 号令)等文件要求,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邮政编码:637009
咨询电话:0817-2568301、0817-2568373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17-256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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