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学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如上级部门对录取办法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对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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