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是比较受欢迎的冬奥吉祥物,它是有著作权的,一般没有经过同意是不能用冰墩墩的样子制作商品售卖的,所以如果自己在家里面做冰墩墩蛋糕自己吃,不算违法侵权,如果是商店制作冰墩墩蛋糕售卖,这种就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如果是自己做的冰墩墩蛋糕,一般不算侵权违法,但是如果是蛋糕店做冰墩墩蛋糕进行售卖,这种就算侵权违法了。
如果自己DIY的“冰墩墩”是在特定人群中传播,比如家族微信群、朋友圈等是不构成侵权,只有向公众、不特定人群传播才会构成,对著作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侵犯。
另外,律师提醒,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这一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
不可以,个人售卖冰墩墩蛋糕属于侵权行为。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冰墩墩”,属于盗版行为,是“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但如果我们自己制作一个“冰墩墩”手工,仅供玩赏,不用来买卖,是不涉及侵权的。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这与其出众的外观设计分不开。以熊猫为原型的冰墩墩友好可爱、萌味十足,头部还戴上了外壳造型取自于冰雪运动员的头盔,外观冰晶透明,装饰彩色光环,像身着宇航服的宇航员,充满科技感,具有很高的辨识度。冰墩墩还改过名字,原本冰墩墩叫冰墩,但为了增加它的辨识度,才改成冰墩墩。在6日举行的赛事发布会上,国际奥委会奥运会部主任克里斯托夫·杜比就表示自己十分喜爱冰墩墩,认为这一形象“好玩有趣又机智”。
正如北京冬奥组委官员所说,目前冰墩墩正在紧张地生产,不久之后,它就会出现在商店的各个角落,进而让更多人了解冬奥会,以及冰雪运动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