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有很多让人无法如意的事情,毕竟辞职上面,领导不让走应该怎么办呢?如果你急着去下一家公司,领导一直不批准离职的确影响挺大的,具体该怎么办可以看看本站提供的介绍。
1、向公司明确表达自己要离开的的决心,让公司知道不管他们批不批准,你都是要离开的了,拦是没有用的。
2、跟领导深度沟通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领导能理解你的决定,大家好聚好散,散了大家都还是朋友,别弄到最后大家都不开心。
3、将劳动法搬出来,很多时候公司就是看准员工不懂劳动法,不知道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才蛮横不讲理,领导不懂法不要紧,可以找人事,告诉人事,书面报告提出一个月,根据劳动法,你就已经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如果公司不将工资和离职证明相关文件给你,那就只好申请仲裁了,这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大的,人事不可能不懂得这个道理,让人事去跟领导说。
4、实在说不通,最后一天上完,跟人事和领导说,明天就不来上班了,如果公司扣押工资,那你就只能去仲裁了。
实话实说,但也不能说的太难听,就说领导让你再工作一段时间。
公司有辞职流程,正式员工基本上是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如果公司领导不给审批,这个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作本来是双向选择,如果你入职前签的有几年的合同或者协议的话,这个是要支付违约金的,这个视情况而定!只要不是从事机密工作等,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
1、 倘若你认为自己和老板的关系较好,老板是出于对你的认可而挽留你,建议你和老板做一次真诚的交流,将自己当前工作过于劳累的情况向老板反映,看可否对你的工作进行调整,然后继续留任。
2、如果你认为老板三番五次的不让你走是出于没有合适的人接替你工作的话,既已表露辞职之意,再留也没什么意思,建议你写一个书面的辞职报告,无论老板是否同意你离职让他在辞职报告上签个意见、签名及日期,如果老板拒不签字的话,可以用EMS邮寄,从该日起一个月后你可以直接走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