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十一条 学院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各省(市、区)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或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市、区)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即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须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经所在地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具体体格检查标准请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须先经学院面试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avtc.cn/home.htm)。
第十六条 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开设的所有专业均与航空产业相关,就业岗位均要求无色盲、色弱,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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