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一般是归业主所有的,但是现在很多小区物业都是直接收入自己的口袋中,这导致了很多业主的不满,其实,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是业主和物业共有的,也是一起共同管理的,这可以找物业进行协商的。
小区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公共收益应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
小区公共利益分配是可以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约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小区电梯广告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缴纳的广告费是由物业公司来收取的,其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合法。
小区物业是可以在公共区域经营盈利性广告业务的,但是收入是归所有业主所有的,可以分给业主、也可以用于公共服务性设施等的建设、维护支持。由于这个收入并不多,如果分给每个业主估计也就几块钱了,所以物业公司普遍做法是用于小区公共性服务设施建设等支出。
所以你也别纠结分不到钱了,但是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开广告收入和支出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