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外面的大城市打工,租房是这类人群最关注的问题,毕竟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有很多坑,不小心就会踩进去。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刚开始起步的打工族,可以租房的钱有限,租到合适的满意的房子是很难得。不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至少在租金和押金方面,是不会出现超额收取的情况。一起来了解下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吧。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都属于住房保障体系。前者主要是解决的是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多方投资,多渠道筹集“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后者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提供实物住房和货币补贴,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不限户籍,不要求收入。基本准入条件是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且住房困难。合法就业以劳动合同等方式确定,住房困难则以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内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为标准。
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单位或亲自向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进行审核。本市住房情况由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原则上,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鼓励出租单位与承租人签订2年或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仍满足准入条件,则可以续租。除公租房外,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没有最长租期;保障对象在上海购房或离开本市等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房屋将收回并用于周转。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按月或按季收取,但不得提前收取超过一个季度的租金; 租赁保证金(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