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2024〕117号
各市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
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安排,按照《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军发〔2020〕683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征〔2024〕6号)要求,现将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考生),应当达到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二、考核时间
本省户籍考生政治考核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外省户籍考生政治考核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结束时间统一为2024年7月4日。凡意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含填报第1次志愿和第2次志愿考生),须在此时段内完成政治考核。
三、考核机构及内容
政治考核组织领导及考核内容以《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准。
四、考核流程
(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本省户籍考生、外省户籍考生分别于6月24日、6月15日后,到户籍地、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以下简称人武部)领取并填写《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式样见附件1),各人武部做好信息登记。
考生应当尽早领取填报《政治考核表》,避免影响参加后续体检及面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参加体检人员后,各人武部要对照名单,核实考生是否参加政治考核,提醒未参加的考生在7月2日18时前领取并填写《政治考核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参照义务兵征集方式,由人武部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初步考核。人武部将《政治考核表》交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外省户籍考生的交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核实考生现实表现情况,在《政治考核表》填写初步政治考核意见;
2.联合考核。政治考核组会同有关部门,核查考生及其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在《政治考核表》填写联合政治考核意见;
3.作出结论。政治考核组综合各方面情况,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下达政治考核结论,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组尽量于考生参加体检和面试(6月30日)前完成政治考核,不能及时完成的,务必于7月4日前完成。
(三)反馈政治考核情况。6月30日前,人武部将已完成政治考核考生的政治考核结论、已通过政治考核考生的《政治考核表》反馈至考生,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的军检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同时携带并上交《政治考核表》原件。军检前未能完成政治考核的考生,须于7月5日前,将《政治考核表》原件送至指定单位(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临沂考生送至青岛市征兵办,其他10市考生送至济南市征兵办,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治考核工作是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重要环节,是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手段。军地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政治考核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严把考核标准、严实考核程序,确保依法依规组织、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军校招生政治考核时间紧、数量大、任务重,容易发生漏考、错情、延误等情况。各级兵役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提升工作效率,及时解决问题。军地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通力协调配合,避免“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影响工作质效。
(三)确保公平公正。军校招生政治考核结论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军地各级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按政策、按程序组织实施,政治考核组要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依法作出准确结论。各级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招生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凡出现弄虚作假、群众举报等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军区动员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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