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六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八条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对高考改革有选科要求的省份,不设再选科目要求。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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