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987)
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高等院校
五、学校简介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改设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江西省技术工人养成学校(首任校长为时任江西省政府主席邵式平)和创建于1956年的洪都职工业余大学。中国工程院两位院士,强五飞机主管设计师陆孝彭和K8飞机总设计师石屏曾先后担任过学校副校长和名誉校长。
2019年,学校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等多部门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新《职业教育法》坚持职业教育多元办学为契机,由中国航空学会发起,中国航空学会、军工思波通航共同组建智田教育投资公司成为学校新的举办者,形成以公益办学为目的的混合所有制社会力量办学体制。发起方中国航空学会将航空高质量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基地、培训基地设置于学校。
学校是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批准的首批定向培养军士试点招生院校,是国家人社部飞机维修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航空工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江西省航空维修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江西省数控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国内多所航空类本科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秉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坚持航空制造、 航空维修、航空服务、工业信息化及核技术应用为主体的“三航一工一核”的发展战略;以培养航空、国防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服务国防、服务军工、服务低空经济为办学目标;对标世界技能大赛标准与训练方法,按照“以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创优”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办学思路,实行“依托航空、 融学于做、理实一体”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鲜明的航空国防办学特色、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迈入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航空、服务国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航空报国、追求卓越”为己任,汇集行业精英,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学校打造成一所航空、国防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技能型高水平航空高等职业院校。
六、招生对象
(1)江西省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须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 5年 | 100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100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5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 | |
合计 | 300 |
八、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xeea.cn)填报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代码:987)。学院根据教育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报名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时间预计在七月底八月初,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标准为:前三年学费标准:7300元/年,后两年按五年一贯制首次入学时的高职阶段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1000元/人/年,2024级新生第一年在南昌市校区就读;后四年在抚州市新校区按4人间标准收取,费用2300元/人/年。
书费:500元/年(多退少补)。
十、录取规则
中考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直接投档至专业。
十一、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起中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以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中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每生每年6000元,转段后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升高职)按普通高职资助标准执行。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罗霄山区等17个江西省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段后(升高职),可申请普通高职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200元/年。
中职免学费:对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2500元/年的标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城市在校学生总数的10%确定。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勤工助学补助。
十三、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颁发文凭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专科)毕业证。
十五、招生咨询方式
1、学院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2、邮编:330024
3、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处
4、联系电话:0791-88491116,88448942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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