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内蒙古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提档比例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艺术类计划提档比例按所在省区规定执行。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前提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满洲里校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在不低于文化成绩200分、体育专项成绩60分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排序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五)高水平运动队(足球)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足球体育专项全国统测,在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
1.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文化课单考成绩不低于200分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折合百分制后×30% 与体育专项成绩×70% 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在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内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未被录取的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和其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全国统测成绩和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当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项全国统测的实战、专项技能成绩。
3.其余考生按照体育专项全国统测成绩和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类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当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项全国统测的实战、专项技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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