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特别提醒注意几个时间节点:
——在考前一小时,考生遵照各考点安排进入考点;
——考前40分钟,组织考生安检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技术科目考试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离场,其它科目考试不得在考试结束前交卷离场。
二、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及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用具
在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学校熟悉情况、行程路线以及考场位置(考点张贴考场平面图),防止走错考点,进错考场,耽误考试。
每科考试当天,考生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全考试所需身份证和《准考证》,涂卡用的2B铅笔,答题用0.5mm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图用的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透明笔袋等考试必需用品。
三、适时休息,劳逸结合
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注意饮食卫生,清淡饮食,劳逸结合,放松心态。
四、关注天气,合理安排出行
1.关注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注意雨水可能造成道路积水、车辆受阻、出行困难和进场缓慢等情况,合理规避限行路段,测试路途时间并充分考虑提前量,确保不迟到。
2.途中注意防范雷雨、洪灾可能引起的自然灾害,注意出行安全。
3.注意防淋雨,根据天气温度,穿戴合适衣物。
五、考生入场、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排队间隔不小于1米。接受身份验证时,要事先准备好身份证,身份验证时要将身份证放置在身份证验证器上,当验证电脑显示出考生相片并经考务工作人员确认后,迅速有序地进入考点或考场大楼;如果电脑未能读取或显示考生身份证相片时,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通过人工验证核实身份后再入场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时,禁止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环)、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存储录放设备、计算器、钟表(含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建议考生赴考时不要携带以上物品,确实携带了以上物品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将此类物品放到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物品暂放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放置的电子设备都应处于关闭状态。
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和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和其他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应注意确认检查自已携带的考试用具是否齐全,可以将用品放在一个透明的文具袋中携带入场,严禁通过安检入场后再取包拿物。安检时配合监考员的安检工作,两腿直立,两臂张开;安检器出现报警时,应主动出示引起鸣叫的金属物品,待监考员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特别建议:考生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服装,不要携带水杯、雨伞等金属物品进入考场,以免延缓检查速度,延长检查时间。
5.严禁随意进出考场。考生入场后,不允许再出考场,确需出考场的,须经监考员同意。重新进入考场必须再次接受安检。
六、考生进入考场到开考时间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始终放在课桌面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试卷分发后,如果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抢答。
3.为确保广大考生的安全,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前针对突发事件我们都做了详细的预案。如果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考生一定要服从考场管理,听从考点广播和监考员的指令。
七、作答过程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2.选择题要用2B铅笔在设定的方框中填涂,注意填涂准确,合理安排填涂时间。
3.非选择题要用0.5mm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颜色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4.选考题作答前,考生务必使用2B铅笔将所选答题题号的方框涂黑,因不涂、多涂、错涂或在不同答题区域书写同一题号答案而影响评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6.遵守考试规则。不得在考场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服从监考员指挥,在监考员收齐答卷、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省考试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八、卫生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前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2.考试过程中,如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考生也不必紧张,应举手报告监考员,按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做好后续处置。
请各位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劳逸结合,以良好心态和健康体魄迎接考试,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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