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录取情况
长沙学院整理各省市录取情况
并陆续更新最新进度
今天更新的是
山西、黑龙江、四川艺考类
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
最终结果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投档规则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50%+ 专业统考成绩 ×2.5×50%,综合分满分 750 分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黑龙江
最终结果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同分排序规则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四川
最终结果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投档规则
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艺术类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按文科,理科分别排序)。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若相同则比较语文成绩,若还相同再比较外语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艺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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