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02
三、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学校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大学,现开设75个语种,134个本、专科专业。
现有221名外籍专家、9名外籍院士,是“国家5A级民办高校”,连续五年进入全国民办高校百强榜,是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的26所民办高校之一,是8所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之一,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学院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河北省科技厅批准的“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河北创业大学”,是河北省教育厅授予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众创空间)”,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河北省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河北外国语学院与82个国家的373所大学开展着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合作,合作形式有:交换生、专接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大学预科等。
由我校发起成立的河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已达487家。我校已与省工商联41家直属商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合作。
河北外国语学院新校区是世界公园型、智慧化校园,占地2107亩,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距石家庄高铁站仅15分钟车程,是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河北省重大民生工程。
六、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依据各省录取要求,招生专业和计划分布在本科提前批(含小语种、艺术专业)、本科批及专科提前批(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专科批,请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若遇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我校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录取入学报到后,按照尊重考生意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5.学院本科日语、俄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考生须于6月28日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批控制线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依据我院的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建议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学院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8.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及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面向声乐培养)、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面向书法培养)、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面向室内外装修设计培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面向外语播音员培养)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9.体育教育(本科)、体育艺术表演(专科)等体育类专业依据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10.学院响应国家和河北省对外发展战略,自2017年学院开设英波双语、西班牙语、法语、韩语、日语、英语、教育等51种语言国际班(每班名额20人),新生报到后,可到国际班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经面试合格后,进入该班学习,国内学习2年,语言达标后,到国外再学习2-3年,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外本科双证及学位,学生获得本科学位后均可申请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详情可来电咨询。
11.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身体健康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2.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收声乐和器乐(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统考(联考)考生,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只招收声乐统考(联考)考生。
13.报考专科空乘英语服务、空港英语服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空中乘务(空乘、空港英语服务方向)招生简章》。
14.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裸视在4.0及以上。
15.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7.高考改革须选考科目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要求按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18.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八、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优秀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机会享受各项奖、助学金,金额为300-8000元不等。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九、学历证书内容: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zsb.hbwy.com.cn点击在线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11—66607200 66007300 66607500 666076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66607111
学院网址:www.hbwgydx.com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红旗北大街1218号
邮 编:051132
乘校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河北外国语学院附属中学(汇丰西路29号即老校区)均有直达河北外国语学院新校区公交车(求知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