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岁幼儿随地小便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位家长因此事被法院判令赔偿11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获取了当时医院大厅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刘某滑倒前的12秒内,一名2岁半的幼童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大厅随地小便。
9月22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名2岁幼儿随地小便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位家长因此事被法院判令赔偿11万元,并要负担70%的赔偿责任。这起事件发生在2022年6月,但直到最近才成为热点话题,引发广泛讨论。
事发当天,原告刘某带着自己的小孩前往一家医院儿科门诊,急于为孩子挂急诊号。然而,由于匆忙之下没有留意自己脚下的情况,刘某在医院大厅不慎滑倒并受伤,后经医院鉴定确认伤残程度达到了十级。
经过一系列的手术治疗,刘某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3万元,加上误工损失和残疾赔偿金等其他费用,刘某向该医院索赔总额高达近20万元。然而,刘某与医院协商未果,不得不将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获取了当时医院大厅的监控视频,发现在刘某滑倒前的12秒内,一名2岁半的幼童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大厅随地小便。由于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挡住了医院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使他们无法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事发后的2分钟,保姆带着小杰回到现场,用拖把清理了地面的尿渍后离开。
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指的是父母。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经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名委员会或者明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