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线及入围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于4月13日完成“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本公示至4月30日16:3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0574-88052239,邮箱:cjzsb@nbufe.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温馨提示:
1.考生本人成绩请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4.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7.5×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附件:宁波财经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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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www.nbufe.edu.cn/zsb/show.htm?id=2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