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是比较受欢迎的冬奥会吉祥物,也是比较热门的一个ip,它有很多的周边产品,很多人都会买冰墩墩。冰墩墩这个形象是有版权的,是不能随意使用的,但是如果只是欣赏画冰墩墩或者做其他的手工制作,这种不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可以。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不算侵权。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在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孩子在美术课堂上对冰墩墩进行临摹、绘画,系对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进行的临摹行为,以合理的方式和限定的范围进行再使用,不构成侵权。在单位范围内的绘画比赛中使用不会影响原作品的价值和潜在市场,不影响权利人的正常使用。因此,对室外广场、公园的冰墩墩形象进行临摹、绘画,并在单位限定范围内参加比赛不会影响冰墩墩价值和市场地位,不构成侵权。
“冰墩墩”如此受欢迎,固然与其又萌又酷的颜值有关,小身材大能量,可爱的“冰墩墩”象征着冬奥会运动员强壮有力的身体、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鼓舞人心的奥林匹克精神,既表达着中国人民的热情好客,也散发着中国文化的无穷魅力,难怪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追捧。
同时,“冰墩墩”的火爆,也表现出国人对北京冬奥会的热情和关注。2月4日的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以“立春”这一节气开篇,以“一朵雪花”的故事贯穿始终,传达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表现出中国在举办冬奥会过程中所表现的从容、和平和大国担当,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被瞬间点燃,人们强烈关注、渴望参与、尽情享受这场冰雪盛宴,总想做点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和对冬奥会的美好期待,而吉祥物“冰墩墩”的畅销和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的火爆,就是这种民族情感的具体表现。
其实,冬奥会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民族情感的集中释放,更有实打实的奥运红利。6年来在“绿色、共享、开放、廉洁”办奥理念的引领之下,无论是新建改建运动场馆的陆续完工、运动健儿的紧张备战还是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热闹景象,都提升国民对冬季冰雪运动的关注度,推进冰雪运动的蓬勃发展,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受到生活因冬奥而变得更加精彩。同时随着“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美丽愿景变成现实,更多的人参与冰雪运动,享受到此项运动的乐趣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