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出炉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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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正火热发布中!从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获取到:2024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出炉,本文为2024年高考生整理了“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相关信息,供2024年高考生及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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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出炉

高校招生章程内通常要求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等重要报考信息,考生应仔细阅读各高校招生章程,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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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24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2024年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创于1958年,2004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会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现代物流学院、职业技能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23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楚怡”教学名师2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会计领军人物3人,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名师工作室3个、省“楚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校与珠三角、长三角的世界500强企业华为、海康威视等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需关系。为衡阳特变电工、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南岳电控、湖南天雁及汽车行业等本地优秀企业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满意率、就业稳定率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一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区、市)招生。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将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湖南省教育厅,经批准同意后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ycgy.com)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类)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见下表:

所属二级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含方向)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三年

3500

国家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 (工程预决算方向)

3500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方向)

3500


大数据与审计

3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500


会计信息管理

3500


智能制造学院

数控技术

4600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46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60

教育部示范专业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0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经济贸易学院

电子商务

3500

国家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市场营销

3500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

350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4600


软件技术

78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46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4600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0


汽车智能技术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600


现代物流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3500


物流工程技术

4600


供应链运营

3500


注:此收费标准已经衡阳市发改委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发改委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不限录取语种,实行历史类、物理类兼招。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课安排教学、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专业,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1.考生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不适合填报我校专业。

2.智能制造学院的数控技术、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工程学院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肢体残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七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规则进行录取。

如未被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在其所填报的其他专业有空余计划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所填专业志愿内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可于入校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当年度《转专业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均可参加湖南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与本校合办的自学考试本科班学习,也可通过成人高考升入燕山大学设在本校函授站的本科班学习。我校毕业生均可不限名额、不限学校报考“专升本”,即大三第二学期均可以参加湖南省的“专升本”考试。报考任意一所对应专业有”专升本“计划的本科学校,由录取的本科院校颁发全日制本科文凭。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在内的资助工作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有关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邮政编码: 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0734-8378042   0734-3174218

招生咨询QQ:800851308

微信公众号: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邮箱: hncgyzsb@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ycg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3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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