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唱腔写作与音乐写作、器乐演奏、戏曲唱腔演唱、乐理、听写、五线谱视唱六个科目。
六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唱腔写作与音乐写作160分(唱腔写作100分,音乐写作60分)、器乐演奏40分、戏曲唱腔演唱30分、乐理40分、听写20分、五线谱视唱1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唱腔写作与音乐写作
考试目的:
唱腔写作主要考查考生对该剧种唱腔基本规律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对给出的唱词在文学理解、曲体结构布局、腔词关系、四声调值的把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音乐写作主要考查考生对给出的“音乐动机”的理解、作曲技术的运用,对其旋律、节奏、速度、表情、调式调性等手段的对比、曲式结构布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考试形式与要求:笔试。考试时长为240分钟。唱腔写作根据唱词创作一段戏曲唱腔;音乐写作根据给出的“音乐动机”,创作一首器乐曲。
2.器乐演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的综合水平以及对音乐的理解和表现、表达能力等。
考试形式与要求:面试。考生自选一段戏曲唱段(曲牌)或一首器乐曲,乐器不限;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不得带伴奏。
3.戏曲唱腔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戏曲唱腔演唱特点和韵味的把握情况。
考试形式与要求:面试。考生自选一首所报考剧种的唱段清唱,行当不限;演唱时长不超过3分钟,不得带伴奏。
4.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和声基础的掌握情况和基本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笔试。时长为90分钟。
5.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高、音程、和弦、调式、旋律、节奏等方面的听辨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笔试。五线谱记谱,时长为45分钟。
6.五线谱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读谱能力,以及音准、速度、节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面试。考生现场抽取试题,一次性视唱。
三、考查范围
1.唱腔写作,板腔体剧种(如京剧、豫剧、河北梆子等)的考查内容从该剧种主要声腔的基本板式中选定,曲牌体剧种(如昆曲等)的考查内容从该剧种常用曲牌中选定;音乐写作以给出的“音乐动机”进行写作;器乐演奏、戏曲唱腔演唱的曲目自定。
2.乐理以李重光编写的《音乐理论基础》及伊˙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前十六章为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