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身体形态、基本素质和专项成套。先从身体形态和基本素质(柔韧)两个方面考察考生的专项动作规范和专项技术水平。再从专项成套深入考察考生的专项综合素质和身体控制能力。评分方法由3-5人组成考评组,按评分规则打分,取平均分。
一、测试指标
测试类别 |
各项测试所占分数 |
各项测试所占分数 |
身体形态 |
20 |
100 |
基本素质 |
30 | |
轻器械自编套 |
50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
考试满分为100分。最后总得分保留小数点2位(四舍五入计算)。
(一)身体形态(20分)
1.方法:面试。
2.标准:
(1)相貌:五官端正,充满自信、阳光。
(2)身体形态:四肢修长、匀称,肌肉富有弹性、不松弛,体态健康。
3.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评分。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优 |
20—17.0 |
良 |
16.9—14.0 |
中 |
13.9—11.0 |
差 |
10.9--0.0 |
注: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以下各项目计分方法相同。
(二)基本素质(30分)
1.劈叉:
(1)方法:地面呈现出左、右腿的纵劈叉、横劈叉,以目测为准。
(2)标准:下肢髋关节的伸展幅度,170°或以上为满分。
(3)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评分。
评分标准 |
分值 |
170°或以上 |
10 |
170°至160° |
9.9—8 |
160°至150° |
7.9—7 |
150°或以下 |
6.9--0.0 |
2.身体难度动作:
(1)方法:艺术体操平衡、转体、跳步、柔韧四类身体难度动作各选择一个,依次完成。(每个5分)
(2)标准:根据考生实际完成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3)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评分。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优 |
20—18.0 |
良 |
17.9—16.0 |
中 |
15.9—14.0 |
差 |
13.9—0.0 |
3、轻器械自编套(50分)
(1)方法:自选轻器械成套动作(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时间为1分钟。
(2)器械种类:绳、圈、球、棒、带、纱巾、扇子、彩旗任选一种。
(3)动作标准:要求成套动作标准,基本无失误,表现充满自信。
评委根据考生的身体躯干保持良好的直立与控制,动作位置准确,较好的身体协调能力,表现力丰富,充满自信,各组别难度动作要完整与技术合理,成套动作的完成质量及编排等方面进行评价。
(4)评分:按实际水平分为四级评分。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优 |
50—45.0 |
良 |
44.9—40.0 |
中 |
39.9—30.0 |
差 |
29.9—0.0 |
三、说明
考生考试时根据项目要求穿专业服装,服装上不得出现明显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包括拼音及英文),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本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